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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第十二届南京路雕塑邀请展

          “城市提升幸福、雕塑美化空间”

          上海第十二届南京路雕塑邀请展暨新疆雕塑艺术展

          活动方案(草案)

          一、展会主旨

              展会积极倡导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城市化带给人们更强烈的幸福感。每一个城市、地域都有其不同的文化、个性、精神,雕塑艺术又是城市文化、城市个性、城市精神的重要表现手段、形式和载体。雕塑能对不同地域文化理念作以充分的演义和诠释,让市民大众能通过不同的形式去认知感受。

              上海南京路雕塑邀请展从步行街开街以来成功举办了十一届,展出内容形式多样,从第十届开始雕塑展组委会尝试以展出浓厚地域色彩的雕塑作品为办展主线,达到多地区间艺术交流与文化碰撞相融合的目的,这种办展思路也得到了当地政府和雕塑艺术届的广泛支持和认可。随着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的顺利召开,提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更加自觉主动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背景下,雕塑展组委会拟定在2012年这一文化大年中聚焦新疆,展览主要集中新疆雕塑家近年内创作的最新作品,作品将体现出关爱生命、关爱生活、颂扬美好前景的艺术主题,展出富有新疆地域特色和艺术风格的作品。旨在展现雕塑家们近几年的最新创作成果和艺术风貌,促进两地艺术文化的交流、合作与发展。在推出新疆雕塑艺术品牌的同时,也为艺术家们提供了展示其作品风貌的平台,相信具有众多独特艺术风格的作品必将成为上海百年南京路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二 、展览组织构架:

          主办单位:  上海市城市雕塑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新疆各相关单位(1-2家)

          协办单位:  中共上海市黄浦区委宣传部

                     黄浦区商务委员会

                     黄浦区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南京路步行街管理办公室

                     新疆各有关单位

          参展单位:  新疆雕塑艺术院校及雕塑家个人

          承办单位:  上海南京路步行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城市雕塑艺术中心

                     新疆相关单位         

          三 、展览安排:

          1、展览时间:2012年9月--11月(暂定)

          2、展览场地: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五卅广场。

          3、展览形式:室外公共空间展示

          四 、参展雕塑作品要求:

          1、雕塑作品以关爱生命、关爱生活、展示美好前景的主题。

          2、雕塑作品以硬质材料为主,尺寸在1M—3M之间,符合室外公共空间展示的条件。

          3、雕塑作品应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五、参展规模: 参展雕塑作品40件以上。

          六、展览宣传:

          上海方面负责邀请上海媒体进行展览信息发布、宣传和南京路户外媒体发布。

          新疆方面负责联系新疆当地媒体进行发布、宣传及跟踪报道。

          七、展览相关活动

          1、揭幕仪式

              作为南京路步行街庆典活动之一,暂定9月下旬在五卅广场举行第十二届南京路雕塑邀请展的启动仪式。拟邀请市、区相关部门领导,新疆当地领导,上海和新疆雕塑家代表及各类媒体前来为展览剪彩揭幕。

          2、互动活动

              为使更多的市民群众参与到雕塑展中,在二个月的展会期间拟举办主要以普及雕塑艺术知识、提高雕塑鉴赏能力为目的形式多样的市民参与活动,如“我最喜爱的雕塑” 市民游客票选活动、群小学生的雕塑知识竞赛和亲身体验雕塑作品制作、中国及世界雕塑史普及讲坛等活动。

          八、展览经费开支:

          主办方承担费用

             1、雕塑展览场地租赁费用。

             2、雕塑展览现场布置、展具制作费用。

             3、参展雕塑作品安装运输费用(上海短驳)。

             4、开幕式活动策划和实施的相关费用。

             5、雕塑展览现场安保人员费用。

             6、宣传画册印刷制作费用(200页左右,并附书号)。

             7、媒体宣传费用,上海本地的各类公众媒体及专业媒体由主办方承担(报刊、网络、LED、路牌等)

             8、活动相关的招待费用。

             9、承担新疆方面领导(2天,具体人数双方商议)来沪参加开幕式活动的食宿接待费用。

             参展方承担费用

             1、参展雕塑作品的设计制作及整修费用。

             2、媒体宣传费用(新疆省地区的媒体)。

             3、新疆雕塑家参加开幕式的差旅费自理。

             4、展期结束后双方协商后参展方赠与上海主办方一件雕塑作品作为纪念。

             5、雕塑作品的往返运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投稿日期:第一阶段投稿期3月19日

                   第二阶段5月10号之前

           

          上海南京路雕塑邀请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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